2016年5月20日05:58分,桔山队出警队接到机房通知,(1472)东方明珠商务会所紧急按钮报警,
地址:兴义市桔山碧云路31号。
我出警队员接到出警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于06.04分赶到现场,我出警队员赶到现场后,派出所同志也随即赶到现场。出警队员与客户了解情况:有一个女方是在会所长期住宿,男方(下面统称醉酒男子)是如何进去会所、什么时候进去会所的并不知道,会所工作人员听到房间内有吵架声音的同时发现房间内有烧焦的味道,以后会所工作人员按下警急按钮的同时打电话报警。在过程中后,客户要求出警队员与派出所同志进去房间了解情况后,尽量劝解醉酒男子与女方离开。在我出警队员与派出所同志赶到现场时发现酒店房间内有烧焦味道与烧焦的杂物。
了解下来是客户的床单被烧掉,后来客户不需要醉酒男子与女方赔偿烧掉物品,在我出警队员及时赶到现场后,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为客户挽回了大约2万元的损失。最后在我出警队员与派出所同志的劝解下,醉酒男子与女方离开酒店!处理结束,我出警队员离开现场。
出警人员:徐正鹏、粟佳龙、王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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